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盘县新民龙源煤业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三案公开选定管理人的
公告
本院立案受理盘县新民龙源煤业有限公司、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敬月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案件需要,现将公开选定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及其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2、与债务人、债权人没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3、申报机构应为已进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二级机构;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管理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的其他条件;
6、其他条件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报书一份及电子档申报书一份(电子档申报书发送至本院指定邮箱),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等;
2、申报人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最近三年任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情况(应包含案号、案件所处阶段、工作亮点等),对本案债务人了解情况及进一步的工作计划;
3、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预案等;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包括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5、其他相关材料。
三、选定方式
本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审核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以上三案破产清算管理人。
四、公告及申报期限
申报、公告期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联系电话:08588780150,邮箱:3663314@qq.com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